医用耗材:新“唐僧肉”
发布: 2009-4-11 00:56 |
作者: 梁宵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新医改方案公布,医院药价将按购入价平出,张景(化名)骤然觉得自己肩上的压力又大了些。
张景在一家外国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工作,全权负责该公司产品在中国各地的投招标业务。他的担忧来自于江苏省物价局的《苏价费[2008]385号》文件。
该文件对“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服务收费标准”已经明码标价。按照这个价目表,张景算了一笔账,他们刚刚投标的产品至少要付给江苏省卫生厅70万元的服务费用。
“这还仅仅是开始,江苏省是医改试点的先行地区,天津、云南、浙江、广东紧随其后,都在着手启动类似计划。”张景称。
这多少有些让人不能相信,新医改方案关注到了药价的虚高,规定了医院不可再通过药品赚取差价的谋利行为,但对于费用更高的医用耗材,却未提及。
巧妙的“倍数游戏”
在江苏省物价局2008年12月16日印发的385号文件中,中标的医用耗材将按标价水平细分为5个区间收取300~2200元不等的服务费用。
“医用耗材一般是高值的器械居多,都是上千上万元的标价,而且采购量很大,比较便宜的只是注射器等少数器材。”因此,服务费多集中在2000元钱左右,张景称。
但即便如此,高达70万元的服务费似乎仍然是个天价。要知道,张景的公司提供的器材种类并不多。
玄机原来在于该收费标准右侧一个不起眼的“备注”上,其中明确指出:“收费以每个地级市为一个统计单位,按单个企业单个品种中标价计。”
这是一个巧妙的“倍数游戏”。以江苏省下辖13个地级市来计算,那么,“一项医用耗材要进入江苏省,就必须在现有的服务费的基础上乘上13,”张景说,“这个数字就很吓人了。而且收费标准是按品种来计费的,也就是说同类产品不同型号,只要价格不一样,还是要重复收费。”
如此算下来,70万元可能还只是张景的保守估计。但,“对比之前按照采购金额1.5%的收费制度,新的收费制度更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对此,来自江苏省卫生厅的说法是,张景多虑了。该厅药品采购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首先,收费尚未发生;而且卫生厅是政府部门,会为企业考虑。我们现在正在研究这个问题,目的就是要减轻企业的负担。现在采用网上集中采购,就是为了取消之前的招标费用,而代之以服务费。”
对于江苏省物价局所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当前医改着力解决看病贵的“初衷”,该工作人员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反复强调“企业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交过一分钱,怎么收费还没定。目前网上公开的收费标准只是物价局的,卫生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同意执行,将来也是要以比这个费用低得多的标准来执行。”
但“真正”的执行标准什么时候出台,该工作人员表示“最近还不清楚”。
与这个“尚在酝酿”之中未出台的标准相比,江苏省物价局目前还缺少“名分”的标准似乎过于“积极”。这份文件已经通告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两年。
据知情人士透露,江苏省的网上竞价投标工作已于3月10日开始启动,共有300多家药企参与了竞投,目前第一轮医用耗材遴选已经结束。
“听说就是4月中下旬开始交费。如果不交,即使中标,也没有资格和医院签订合同。”张景所在的公司成为中标企业之一,但是,对于能否进入江苏省的医院,还要看接下来的“行动”。
“下一轮的公关就是针对医院了。由于在竞投环节已经被压缩了部分利润空间,留给医院的就会相应减少。”张景称,医院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也即体现在此。
目前,除江苏省之外,安徽、云南、宁夏等全国各地均在积极申报新医改试点。从自身的行业“直觉”出发,张景对此的评价并不积极:“又是‘政绩工程’,又是白花花的银子。与其说是争医改试点,倒不如说是争‘权’夺‘利’。”
竞标限价背后:新产品暴利
网上竞价投标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进化版。后者曾被其设计者视为防止药价虚高的“阳光工程”,因此,竞价收购的旗号就是“限价”。卫生部2007年对各省进行的调查显示:在药品集中招标的制度框架之下,2006年底,四川省全部上网药品临时零售价比国家零售价平均下降29.1%,让利于患者共约10.77亿元。
“最近几年,各省采购的限价一直在下调,企业的报价也在随着行情走,有的每年降10%,有的降20%。”张景坦陈只要企业在可以接受的利润范围内,可以让利,这也客观上促成了看病吃药费用的下降。但实际上,一些隐性代价却在增加。
“由于投标成本太高,当一些产品的利润被压缩到一定程度,我们就不做了,改推‘新’产品,找到新的卖点,把价格做高。”张景所说的也是业内尽人皆知的“旧瓶新酒”的潜规则。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吕燕玲曾直言,一支青霉素被压低到几毛钱,而一些所谓的新药,如头孢三代、四代刚上市时每支高达上百元,实际上两者的有效成分差别并不大。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在3月23日致卫生部的建议书中也指出:“对同类别同规格新中标的产品不降价或不打折,而对‘老’字号产品却要进行降价或打折。但‘老’字号产品质量一般比新字号产品更稳定,其价格却要降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谁都清楚,医院和厂商两方的博弈最终是很容易达成一致的,因为被推高了的成本会被转移到患者头上。”一业内专家不无忧虑地指出。
新医改博弈:谁来监管卫生部门
争议归争议,江苏省网上采购服务费该收还得收。
前述385号文件中,江苏省物价局明确声明,该文件制定符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750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等规定。
而且,网站信息显示,此文件已被抄送至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江苏省卫生厅,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各市卫生局。
“新医改中只有大方向,具体怎么采购也要落实到各个省自己来做。”张景说。
4月6日公布的新医改方案第七条提到:“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新医改方案千呼万唤终出来,但对其解读和执行却不会很快尘埃落定。此前,中国新医改课题组组长顾昕在中山大学发表演讲时曾表示,在可能公布的新医改方案中仍有太多模糊地带。
显然,这些模糊地带往往是新医改执行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如果没有更加细化的方案,新医改的执行,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各地各方利益的博弈。
上述江苏省卫生厅工作人员在强调该次招标一定会降低耗材采购价格时表示,医用耗材企业以前是向江苏省13个地市分别交纳费用,现在,江苏省卫生厅正在考虑将该省13个地市划分为若干片区,中标企业虽然仍要交纳片区数目的费用,但倍数肯定少于13。
倍感压力的医疗企业并不甘心。在前述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外科植入物专业委员会会员向卫生部及规划财务司、医政司发出的联名建议中,就提出了“对于关乎国民健康的重大高值耗材,如骨科等植入性医疗器械,建议将集中招标采购权限统一到卫生部,从2010年起,不再下放到省地级进行。”
对于减少中间环节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代理商,一级的、二级的。”张景说,“省卫生厅等竞标服务费,并非中间环节,而是盘剥环节。”

